学校布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摸清家底

发布者: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:2016-05-19浏览次数:

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16〕2号)工作部署,近期,省财政厅发文,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、严肃纪律、狠抓落实,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工作,保证清查结果真实、可靠,有关数据完整、准确,切实做到账表、账账、账卡、账实相符。

在5月17日召开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上,副校长范勇指出,此次国有资产清查有助于摸清家底,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计财处的沟通,匹配资产与财务账目,确保账账相符,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。对于校名、校誉、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,先进行项目统计,待财政厅明确清查方式后再作处理。

资产管理处处长黄鸿平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,并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布置。

资产管理处、两办、人事处、纪委办、科研处、计财处、基建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图书馆、校属医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据悉,本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。我校完成清查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30日前。

(摄影/秦国华)责任编辑: 程驰